3•15前夕引关注: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优级啤酒保质期内“混有异物”
【中国国际啤酒网】3•15前夕引关注:生产厂址山东省曲阜市,燕京啤酒保质期内在未开启瓶盖的情况下,瓶内出现多个片状黑色漂浮物!食品安全底线遭拷问!
瓶体贴牌重要信息:
瓶盖显示生产日期为:20260111
二排数字:(22:44010115)
保质期:270天
质量等级:优级
制造商: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15]
生产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校场路18号
瓶盖喷码第二排末两位数字代表具体制造商
近日,有网友发现在其购买的燕京啤酒在未开启瓶盖、且处于保质期内的情况下,瓶内出现多个片状黑色漂浮物,引发其对食品质量安全的关心。时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此类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再次敲响警钟,也让消费者对知名品牌的质量管控能力提出质疑。
“涉事啤酒”瓶体信息显示,生产厂址为山东省曲阜市,瓶盖喷码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6年01月11日,第二排数字为(22:44010115),根据相关标注规则,该排数字末两位代表具体制造商。涉事啤酒标注的保质期为270天,质量等级为优级,制造商为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15],生产地址明确为山东省曲阜市校场路18号,截至消费者发现问题时,该啤酒仍在法定保质期内,且瓶盖完好未开启,排除后期污染可能性。
消费者表示,购买该燕京啤酒后一直妥善存放,未经历暴晒、碰撞等可能导致包装破损或内容物变质的情况,偶然发现瓶内悬浮着多个不规则片状黑色物体,质地不明,疑似杂质混入,这让其对啤酒的安全性产生极大担忧,“作为知名品牌,燕京啤酒标注优级质量等级,却在保质期内出现此类问题,不仅影响消费体验,更让人担心饮用后会危害身体健康”。
此次涉事的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隶属于燕京啤酒体系,注册资本超2.6亿元,是曲阜当地颇具规模的酒类生产企业,近年来还在推进智能化生产改造,宣称通过精细化管理提升产品质量。然而,此次保质期内出现黑色漂浮物的问题,显然与企业宣称的质量管控标准存在差距,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可知,第三十四条第六项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涉事啤酒在未开启、保质期内出现不明黑色漂浮物,已属于“混有异物”的情形,涉嫌违反该条款。
法律界人士指出,啤酒标注优级且在保质期内出现异物,已构成食品安全隐患,与生产环节卫生管控、过滤、灌装、瓶体清洗等直接相关。厂家不得以“正常沉淀”“运输问题”推卸责任,应履行首负责任制,及时核查、召回、赔偿并公开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