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征收范围的通告
泉丰政综〔2025〕85号
【中国国际啤酒网】因旧城区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为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城市发展空间,改善居民人居环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等有关规定,拟对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实施改造,对项目范围内房屋及其附属物依法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啤酒公司东墙,西至霞新路,南至东星社区刘墩交界处,北至霞新路(具体详见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征收范围图),征收面积约129.628亩。
二、征收主体: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五、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地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房屋的装饰装修;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自觉遵守通告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征收范围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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