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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嘉酿啤酒7.2万罐小时易拉罐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公示

时间:2022-4-28 2:25:30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2022年4月27日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中国国际啤酒网】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园区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6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8862301(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审批服务局)

序号:1

项目名称: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7.2万罐小时易拉罐啤酒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银川市贺兰工业园区德胜片区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中环国安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注册于2006年8月29日,位于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德胜片区,公司现占地面积405亩,全厂现主要分为四个区,分别为啤酒酿造区、啤酒灌装区、公用工程间与生产辅助区和生活办公区。啤酒酿造区包括原料贮存、原料处理、糖化、发酵、滤酒和清酒贮存,灌装区与酿造区相邻,由洗瓶系统、无菌灌装压盖系统、巴式杀菌系统、装瓶系统和输瓶系统等工序组成,公用工程间由制纯水系统、空压站、冷冻站、锅炉房、二氧化碳回收、配电室等组成。目前全厂产能为30万千升/年。为迎合市场需求,本次技改主要将灌装车间现有的一条18000罐/小时的易拉罐灌装生产线拆除,新安装1条灌装能力为72000罐/小时的易拉罐生产线,并配套新增1台4t/h天然气锅炉,新建成品库和危废暂存间,以及1套CO2回收系统,其他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

目前现有工程啤酒酿造产能占满负荷产能30万KL的75%,且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应市场需求瓶装啤酒量在逐年下降,罐装啤酒在逐年上升。因此本项目建成后现有工程啤酒酿造产能可满足项目灌装需求,不随本项目易拉罐灌装线变化,现有工程啤酒酿造产能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在厂区现有灌装车间内东侧建设,只进行设备的安装和搭建。将会产生少量的废包装物和噪声。本项目施工期涉及土建主要为新建成品库和废酵母烘干房。主要产生噪声、扬尘、固体废物、少量污水和废气等污染物。

1.废气污染治理措施。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和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宁(建)发【2017】17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加强全区城市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应落实如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⑴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开工前应将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及时报送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将项目扬尘防控经费纳入项目预算。

⑵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分别采取围栏、设置工棚、覆盖遮蔽等措施,阻隔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围挡(墙)要规范封闭、连续设置,材质、高度符合标准,做到坚固、整齐、洁净、美观,鼓励使用定型化设施围挡。

⑶土方开挖、运输和填筑、易产生扬尘工序等施工时,必须进行湿法作业,应配备足量除尘雾炮、喷淋设施。气象预报5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并做好作业面覆盖工作。

⑷施工现场内存放的土堆、砂石、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和裸露土地面要使用密目式防尘网等材料进行覆盖或进行绿化,覆盖要封闭严密,破损的要及时修复。

⑸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防止起尘。施工场地出入口,配备专门的清洗设备和人员,负责对出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及时冲洗,不得携带泥土驶出施工工地;车辆冲洗设施要完好、有效,正常使用。

⑹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⑺项目完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按要求对地面绿化,当年不能绿化的,在主体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对裸露地面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⑻建(构)筑物的拆除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拆除现场周围设置围挡,在拆除过程中,应当采取湿式作业等有效防尘措施。拆除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处置。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取封闭、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

(9)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100%”的扬尘防控措施:①100%标准围挡。②裸露黄土100%覆盖。未能及时清运或要存留的土方必须集中堆放,同时采取密目网覆盖或绿化措施,定时进行洒水、防止扬尘产生。③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根据项目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清扫保洁,保持道路干净无扬尘。④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拉运。渣土车辆进行清运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车辆在行进过程中出现扬尘或渣土漏撒。⑤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清洁。新建项目工地必须严格按照《图例》标准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台;有条件的在建项目工地出入口冲洗合参照《图例》进行完善。现场安排保洁人员用高压水枪对车辆槽帮和车轮进行补充冲洗,确保所有运输车辆干净出场,严禁带泥上路。⑥建筑物拆除100%湿法作业。对建筑物实施拆除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抑制扬尘污染。总之,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以上防治措施,施工场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

2.废水污染治理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若不妥善处理将会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因此建议施工期废水做好以下防治措施:⑴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及周边环境;⑵施工时产生的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含泥沙雨水、生产废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场地洒水降尘。综上所述,在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为了减轻本项目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须采取以下控制措施: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工艺要求的夜间施工必须报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同意;⑶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音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⑷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管道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尽量少用哨子、笛等指挥作业;⑸设立禁止汽车鸣笛标志,控制汽车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在场地平整和施工建设期间,将会产生一定量的土石方,土石方如不及时清理,长期堆放会对周围的水环境和大气环境造成影响,主要影响施工场地及场地周围的环境景观质量,所以在整理场地和施工建设期间,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⑴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垃圾箱,固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⑵地基处理产生的挖方尽量回填,禁止随意堆放;⑶施工期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分别处置,严禁乱堆乱倒。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作者: 来源:贺兰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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