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严厉查处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名义开展
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中国国际啤酒网】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9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6起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名义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名义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切实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确保商业营销宣传正确导向。
6起典型案例如下(与酒类无关案例略):
3、新乡市鸿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在其生产经营的白酒包装箱、包装盒及瓶身上发布广告中含有“建党100周年、1921-2021”的内容,同时为规避法律责任,在其产品上标示他人厂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1年8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90万元。
4、灯晃重庆酒业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销售)记录制度,所售灯晃牌精酿啤酒包装上有“跟党走 很长久100 YEARS1921-2021”“中国人不吃这一套”“为祖国干杯”等广告宣传用语,通过线上宣传、线上线下方式销售瓶身带有上述酒标精酿啤酒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2021年7月30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处警告和罚款45万元。